免于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年发

↑请   为做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工作,根据《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》(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),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了免于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,现予发布,自年10月1日起施行。

  特此通告。

  

  附件:免于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

  

  国家药监局

  年9月16日

文档版领取请加林芳(备注单位+姓名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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